苏州公积金比例
时间:2023-03-11 19:12:10 2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苏州公积金比例

苏州公积金比例是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

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必须相同。

具体缴费技术如下:

1、缴存基数确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缴存基数调整。苏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缴存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报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苏州公积金还贷怎么用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在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

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

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二、苏州公积金吴中区新区取公积金

一五一九零零七七九一六],——园区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新区的公积金不论在职离职,不论城镇农村,不论本地外地都可以通过合法的购房手续顺利的取出!不注销账户,不弄虚作假,不成功不收费,不做一次性生意,当天取出,效率快.收费最低,讲诚信,内部上班搞点外快,你懂得!因为专业所以出色;因为专业所以卓越;因为专业所以信赖;因为专业所以放心

三、最新苏州公积金最低标准

最低缴费基数2697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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