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父母去世的情况下才可以填写爷爷奶奶。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的附加扣除仅限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个人所得税为什么要填子女信息
个人所得税填子女教育信息,是因为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具体填报过程如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子女教育”;
2、进入教育信息填写页面,点击“选择子女”;
3、填写子女身份信息;
4、填写子女教育信息后,设置扣除比例,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5、最后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无需细化填写。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子女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也无需细化填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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