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报检办理提交材料:
1.填制完整的《出境货物报检单。
2.对外贸易合同(收货确认书或函电)、发票、装箱单、信用证等有关单证;
报检快件时,应提供报检单及总运单、每一快件的分运单、发票等有关单证。
3.加工贸易的出口货物,应审核是否提供海关加工贸易手册、电子账册的打印件或其他证明贸易方式的材料。
4.属于代理报检的,应提交有《代理报检委托书正本。
5.其它单据。
-办理预报检的,应提供外贸合同或注明检验检疫的项目和要求的内贸合同。
-申请换证的,应提供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本或凭条。
-实施品质检验的,应提供厂检合格单或检测报告。
-申请重量鉴定的,应提供重量明细单。
-出口食品,应提供该食品内包装的《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
-危险货物,应审核是否提供《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正本。
-实施许可、注册登记管理的货物,应审核是否提供有关证明。
-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应审核是否提供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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