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拿错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吗
可以要求重新签订合同,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
二、开发商恶意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对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视为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那么后期不论什么原因出现变更,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开发商在卖房时,其相应的规划也是合同要约,即使小区后期规划变更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开发商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主要包括:逾期交房;面积出现误差;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变更规划设计;房屋质量不合格;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如出现上述违约行为,购房者应首先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对上述违约责任的处理约定,如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按法律规定可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赔偿标准以具体损失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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