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师傅和孙师傅都是厨师,月收入7000余元。孙师傅每月都到税务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而朱师傅从未申报过个税。最近两人都发生交通事故,虽然不够伤残,但经鉴定,朱师傅应当休息2个月,孙师傅应当休息5个月,令二人没想到的是,同样的事,判决结果却大不同。朱师傅因无法证明自己的月收入,法院依照我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其误工费7436元,而孙师傅因受伤前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法院按其实际收入每月7035元计算,判决肇事司机赔偿他误工费35175元。
去年10月13日,孙师傅下班回家,路过交叉路口时遭遇车祸,导致腿部受伤,经市中心医院治疗,未构成伤残,但鉴定其误工时间为5个月。朱师傅今年4月30日下班回家时,被一辆黑色小轿车撞伤腿部,在市骨科医院住院治疗,也未构成伤残,但鉴定其误工时间为2个月。两人分别将肇事司机起诉到人民法院,但在举证证明自己的收入时,朱师傅没有任何证据,而孙师傅到税务部门调来自己的纳税记录,通过记录显示,孙师傅受伤前每个月收入7035元,缴纳个人所得税126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孙师傅和朱师傅均从事厨师工作,收入也差不多,但孙师傅通过税务申报记录可以证明自己受伤前的收入,而朱师傅未依法申报自己的收入,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故参照201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误工费。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师傅按照每月7035元标准计算5个月误工费,朱师傅按照3718元标准计算2个月误工费,二人得到的赔偿相差近一倍。
新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免征额调高至3500元,这一规定将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另外,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几项加起来,法定的缴纳比例是个人工资收入的23%。按照新的标准算下来,月薪在4545元以下的工薪阶层都不用缴个税。月薪5000元的工薪收入者,每月缴纳的个税也只有10.5元,所以平时要依法纳税,一旦有需要证明自己收入的情况发生,依照纳税证明,完全可以证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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