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的续订方式是: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
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原承租人不同意的,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可以与他人建立租赁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租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支付租金的期限不明确,,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物如何处理
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添置物,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协商处理。一般情况下添加物由承租人带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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