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棍子把对方打成轻伤二级了可以争取不起诉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严格规定,当故意伤害行为已经造成二级轻伤这一严重后果时,便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此种情况下,若相关证据充足且确凿无误,检察院方面将会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公诉;不过若是能够采取积极有效的赔偿措施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那么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5年失手打伤人,轻微伤,现在会被追责吗?
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就是受害者受到伤害的程度。
若受害者依据司法鉴定结果被判定为轻伤等级中的第二级或超过此级别,其所面临的法定刑责将为三至五年。
针对这类情况,刑事追究时效只有五年。
若受伤的程度仅限于轻微伤,那么该事件将被视为普通治安案件处理,在此种情形下,法律规定追诉期已过去六个月的案件,将不再对违法者实施惩罚。
对于具体案件的情况,需依事实作出详尽的分析和解读。
因故意杀人而造成他人死亡的犯罪行为,将面临死刑、终身监禁乃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若情节较为轻微,则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情节严惩的罪犯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审判;轻者,则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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