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审理。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外地的法院也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已经在外地居住超过一年,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应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审理。
夫妻双方在外地居住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管辖
诉讼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进行的审判活动。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异议,而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在七日内作出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但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刑事诉讼除外。因此,当事人应在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总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而夫妻双方在外地居住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则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异议,而人民法院应在七日内作出裁定。因此,当事人应在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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