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纸质通行费发票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而取得电子发票则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同时,若是取得不征税的电子发票,则不得抵扣增值税。另外,定额通行费普通发票的增值税抵扣政策已经到期,从2019年1月1日起定额通行费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增值税。
纸质通行费发票(非电子发票)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2、取得电子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3、若是取得不征税的电子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4、定额通行费普通发票的增值税抵扣政策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已经到期。也就是从2019年1月1日起定额通行费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增值税了。
电子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电子发票是指通过电子方式生成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需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的电子发票系统进行认证,进而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电子发票的抵扣期限为开具发票之日起180天内,逾期无法抵扣。此外,不同类型的电子发票对应的抵扣方式也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操作。
总之,电子发票作为一种有效的抵扣进项税额的方式,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认可和支持。纳税人应当充分利用电子发票的便利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避免因操作不当而产生的税收风险。
纸质通行费发票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而电子发票则可以。但要注意,定额通行费普通发票的增值税抵扣政策已到期,从2019年1月1日起不得计算抵扣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并通过认证后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电子发票的抵扣期限为开具发票之日起180天内,不同类型的电子发票对应的抵扣方式也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操作。总之,纳税人应充分利用电子发票的便利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避免因操作不当而产生的税收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第三十五条《办法》第四十条所称的公告是指,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发票违法的情况。公告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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