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理赔受害人怎样才能获得合理的赔偿
交通事故理赔受害人如下才能获得合理的赔偿:
1.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所有赔案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材料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材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4.赔款收据。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多久
1.一般情况下都能够在赔付协议达成后的15天内支付赔偿;
2.如果不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也应该在核定之日起的三天之内发出拒绝赔偿的通知书;
3.如果出车祸的问题比较复杂,一般在出车祸以后30天内会作出核定,也就是大概40天左右可以下来赔偿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赔 偿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n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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