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1、起诉阶段,包括以下三个流程:第一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第二是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第三是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否则返还原告文件和材料,告知不受理的理由;
2、是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5天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复印件送达被告,通知被告书面答辩的被告从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复印件之日起15天内书面答辩;
3、开庭审理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件,明确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离婚诉讼结束后,不服法庭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但裁定1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逾期不上诉的,判决书生效。不服生效的离婚判决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申请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再审。
异地怎么起诉离婚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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