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转移生活花销是违法的。一方转移生活花销属于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的财产损失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这些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怎么界定夫妻离婚财产转移
1、界定夫妻离婚财产转移的办法:
(1)积极的方式,即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2)消极的方式,即夫妻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
(3)其他方式。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全文5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