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重庆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监管工作的试行意见》,在全系统全面启动了电子商务监管工作。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逐步延伸的工作原则,以实施六个一工程为重点,系统上下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电子商务监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全系统电子商务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力争实现走在全国前列的奋斗目标,重庆市工商系统六措并举,深入开展电子商务监管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工作体制机制
针对少数区县局、直属局还没有成立电子商务监管工作领导班子,没有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的实际情况,重庆市工商局明确要求各区县局正确处理电子商务监管与信用信息化应用的关系,正确处理业务部门与信用部门(信用办)、技术部门(信息中心)的关系。切实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科学设置工作架构,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在体制机制上确保当前电子商务监管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议区县局在电子商务监管的探索起步阶段,采取相对集中的工作方式,把本单位的业务优势和技术优势汇集起来,力争取得工作的突破性成效。
二、全面培训人员熟练掌握电子商务监管平台操作使用
全系统把电子商务监管知识技能培训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系统地组织开展包括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知识、电子商务知识、有关法律法规、电子商务监管执法经验技巧等内容的学习培训。近期,重庆市局统一组织开发完成了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监测及监管系统,将于3月份在全系统正式启用。该系统按照以网管网的要求,开发建设了搜索监测、认领排查、录入建库、巡查监管、电子图标、信用档案以及查询统计等功能模块,是全市工商系统全面开展电子商务监管工作的工作平台、监管平台和服务平台。重庆市局将于近期举办电子商务监管工作培训会,对该平台的应用操作进行培训,再由各区县局参训人员层层组织本单位的应用培训工作。电子商务监管平台操作已被确定为2009年全系统信用分类监管专项练兵活动的主要内容,并在年底组织对各区县局、直属局这一平台操作的考试考核。
三、认真开展认领排查建库和普查收集工作掌握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情况
一是做好对重庆市局集中搜索监测数据的认领排查和建库工作。重庆市局集中开展对全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搜索监测工作,然后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将搜索监测的数据分派到相应区县局、直属局;各区县局、直属局对市局分派的搜索监测数据进行认领排查,并对排查有效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进行建库。要求各区县局、直属局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对市局分派的搜索监测数据进行认领排查和建库,并将建库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落实到具体的监管单位和监管责任人。同时,还要针对不同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经营行为,划分不同的主体类型和监管类别,明确重点监管的对象。
二是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全面开展本辖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情况的普查和收集工作。一方面,可在注册登记、年检验照、日常巡查等工作中,通过调查、询问等方式,对本辖区市场主体在互联网上开设网站或网页(包括在交易类网站中申请注册会员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另一方面,各区县局、直属局加强与通信管理、公安、信产等有关部门以及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沟通协调,充分收集有关信息、运用有关资源有效开展工作。要求各区县局、直属局重点摸清辖区市场主体开办交易类网站的情况,依托经济户口建立本辖区主要交易类网站的电子台帐,并主动走访本地开办交易类网站的市场主体,努力建立与交易类网站开办者的协作关系和信息交换机制,实现监管与服务、发展的有机统一。
四、全面开展网上巡查监管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
按照重庆市局《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的基本要求,全系统将区分不同主体的监管类别,设定网上巡查频率,开展网上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并把网上巡查与实地巡查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有效发现各种网上违法经营行为。重庆市局在重庆红盾网(外网)和重庆市工商局电子商务监管服务网上设置了电子商务违法经营行为举报专用邮箱(dzswgs@cq.gov.cn)。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四个统一要求,坚持着眼发展促规范的理念,对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中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建议、行政劝诫等措施进行引导和规范。重庆市局将对各区县局、直属局查办的典型案例,向全系统进行介绍交流。
五、积极开展工商行政管理电子图标发放工作
对全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开设的网站(网页)发放工商行政管理电子图标,旨在引导和帮助电子商务经营者主动公开其主体资格信息、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按照谁监管、谁审核、谁发放的原则,对开设有网站(网页)并由该市工商部门登记的市场主体提出的申领电子图标申请,由该主体的属地监管机关予以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发放电子图标(代码),然后由申请者按要求将图标贴置在其开设网站(网页)的首页下方醒目位置。当前电子图标发放的重点是本辖区信用良好的交易类网站、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
六、大力实施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监
一是把电子商务监管工作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工商部门牵头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职能,积极吸纳电子商务相关职能部门加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扩充联合征信系统有关电子商务的信息和内容,掌握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信用状况,建立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档案
二是按照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的原则和要求,以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信用状况为主导,划分电子商务主体的监管等级,建立电子商务违法经营主体黑名单,通过区分监管重点,采取不同监管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同时,发挥全国工商系统金信工程的作用,深化电子商务信用监管信息的跨区域联网应用
三是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的监管机制。认真做好电子商务申(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工商管理职能作用,加强电子商务经营和消费知识宣传,出台和实施促进当地电子商务又好又快发展的举措,积极开展服务当地电子商务发展的活动,充分展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电子商务监管中着眼发展促规范的服务发展理念。重庆市局将把电子商务监管工作情况,纳入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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