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交易中的定金陷阱如何规避
二手房交易要预防定金陷阱,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买房前要查卖方资格和房屋产权;
2.签订定金协议要看清细节;
3.购房定金的金额要约定好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材料
二手房屋买卖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产权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2.该房屋的产权证;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如申请过户登记,还需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1.买方和卖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
2.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价格等信息;
3.房屋的价款;
4.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纠纷解决办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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