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专利代理有哪些要求?
时间:2023-08-05 20:15:37 5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涉外专利代理的条件包括设立时间超过2年、专利代理人超过10人等。《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公司处理专利代理业务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处理专利代理业务时间为2年(2)有10名以上的专利代理店经营,设立分公司的专利代理店必须执行以上的专利代理店,分公司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专利代理店的资格(3)专利代理店不得同时由2名以上的分公司负责人(4)设立分公司前3年内没有受到专利代理行政处罚(5)设立分公司时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者严重违法名单。

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19家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19家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公告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8-07-16生效日期:2008-07-16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指定以下19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国林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华夏博通专利事务所

北京元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北京戈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汉耐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北京法思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北京鸿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龙双利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衡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金盛协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瀚鸿律师事务所

杭州中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

深圳市凯达知识产权事务所

兰州中科华西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代理委托,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根据我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国专发法字[1993]第63号),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台湾法人来大陆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全文8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代理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新时间:2024-01-31 14:15:05
查看代理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代理 最新知识
针对涉外专利代理有哪些要求?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涉外专利代理有哪些要求?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