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手续
个人用户:携带车主或办理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代办人需持有以上材料及代办人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并将汽车停泊在省高速局ETC营业网点处,预存不少于1000元的通行费。
单位用户: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银行和标签发行网点各一份;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两份,银行和标签发行网点各一份;
3、机动车行驶证;
4、代办人身份证。
注:目前,辽通卡仅供客车用户办理,暂不支持货车用户。
二、办理流程
注:欲办理ETC的用户,需到营业网点办理辽通卡,并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处安装电子标签。
1、用户将储值卡办理车辆停至营业网点停车场
2、用户详细阅读《辽宁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业务办理章程并确认签字,填写《辽通卡办理申请单
3、向办理窗口递交材料:
(1).用户签字确认的《辽宁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业务办理章程
(2).《辽通卡办理申请单
(3).车主身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业务人员审核确认用户信息
5、预存通行费,首次办理用户预存通行费不少于1000元,(沈阳地区用户可不受此条件限制,但不得低于50元,并支付电子标签工本费380元)
6、用户携办理确认单及行驶证安装电子标签
7、用户确认,办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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