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警方加大对涉及实名制管理工作场所的检查频率和力度,对6家未按规定实名登记旅客住宿信息的旅馆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11月1日,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XX酒店因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不符,被清徐县公安局依照《治安处罚法》第56条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依据《山西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14条第四项规定,下达《治安管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日,清徐县YY招待所和ZZ招待所均因未实名登记旅客住宿信息情况,被警方分别予以责令进行停业整顿和200元的处罚。
11月2日,太原市小店区AA大酒店、BB日租房、CC日租房等3家旅馆因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不符,被太原市公安小店分局依照《治安处罚法》第56条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其中,永春日租房被责令关停,亨昌日租房被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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