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申请设立劳务派遣机构的章程、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2、办理《许可证》单位有不少于200万人民币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3、与申请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和配套的设施;(相应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4、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相关培训的从业人员证明材料(含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证明);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现场勘察-批准
四、办理地点
硚口区武胜西街1号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行政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武汉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文章来源:武汉政府门户(http://www.qiaok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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