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后没有被逮捕释放的,有以下几种可能:1、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予以释放;2、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予以释放;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理取保候审释放;4、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不适宜关押的法律情节的,办理监视居住手续,予以释放。
刑事拘留会坐牢吗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坐牢。
刑事拘留后,还应当经过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经人民法院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作出了有罪判决并判处实刑的,才有可能被送往监狱执行判决的刑期,也就是俗称的坐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侦查阶段,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应当终止审理,或者是宣告无罪:
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其中的显著轻微是相对于刑法调整的是较严重社会危害性行为而言的。
3、自诉案件中,没有告诉或者是撤回告诉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因为我国实行罪责自负的原则。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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