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婴幼儿有先天性心脏病能不能起诉医院
对于此事件,医院方面确实存在一定的责任。一旦经查证医院在此过程中若存在过失或不当行为,便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其提出赔偿主张。
根据相关法规条文,任何从业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事业的人士如出具了虚伪的医学证明文件,都会面临政府部门给予的相应行政处罚;而在以下情况下,原发证部门将会对其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医师执业证书予以撤回:
首先是由于延误诊治,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形成严重后果;
其次是给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与伤害;
最后则是造成了其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不良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一)因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婴幼儿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尸体是否可以委托医院处理
按照现行的规定以及流程,对那些确认已死亡且需要进行妥善处置的事物,应送至专门的殡葬服务机构进行焚烧,并确保相关协议文件齐全完整。在此过程中,务必严格禁止采用医疗废水处理的方式来对待那些流产或夭折的胎儿和婴儿。对于这些不幸的事件,只有获得孕妇或家属在相关医疗文书上亲笔签暑之后,才能允许他们自己予以处理。对于那些选择将此项事务委托给医疗机构代为处理的家庭,亦须签订相应的授权委托书以保障其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九条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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