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执行拘留一年几次,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是如果发生的是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进行拘留和罚款。
一、失信人终本执行还要拘留吗?
失信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后,产生妨害司法程序等需要对其进行拘留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二、欠钱拘留后还清能马上放人吗
欠钱拘留后还清能马上放人。若拘留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欠钱的人,归还相应的欠款,欠款还清后,拘留的目的就已经实现了。可以立即释放欠款人。对于欠钱的人实施拘留措施,属于司法拘留。司法拘留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最高期限为十五日。
三、法院司法拘留我不想去
法院司法拘留我不想去,被拘留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措施时,首先,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请本法院院长审查批准,然后制作《拘留决定书》交司法警察执行。执行拘留时,执行人员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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