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温天气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进入持续高温炎热天气,为保障建筑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建筑施工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东莞市在建工程防御突发气象灾害工作指引》、
《关于建筑工程计取高温津贴的通知》(东建价〔201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在建工程项目应根据高温预警信号级别,调整露天作业时间。
二、6月至10月施工期间,工作岗位温度超过33℃以上(含33℃)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6.90元的标准计,由施工单位先行支付。只能以货币形式发放,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三、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供应,并做好施工人员宿舍通风和防暑降温工作。
四、我局将对施工单位防暑降温措施及高温津贴发放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未按规定实施,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并作出扣分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6月8日
延伸阅读:
我国明确高温作业防暑降温措施
天津市《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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