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晚,雨刚停不久,江西丰城籍徐某光和徐某平分别驾驶二轮摩托车相继被沙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下,通过酒精测试仪测试徐某光乙醇含量为71mg/100ml,徐某平乙醇含量为75mg/100ml,两名驾驶人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徐家兄弟各处罚款2000元,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3月13日晚,沙县警方查处一对亲兄弟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
3月13日晚8时20分许,雨刚停不久,江西丰城籍徐某光和徐某平分别驾驶二轮摩托车相继被沙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下,通过酒精测试仪测试徐某光乙醇含量为71mg/100ml,徐某平乙醇含量为75mg/100ml,两名驾驶人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了解,民警发现徐某光和徐某平是一对亲兄弟,江西丰城人,当晚正逢亲戚来访,在家中聚会,两人都喝了些红酒、啤酒,饭后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二轮摩托车离开,不想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徐家兄弟各处罚款2000元,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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