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屋可以买卖,但须符合一定条件。只要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经抵押人同意,被抵押的商品房是可以买卖的。总的来说首先抵押财产是允许转让的,其次,抵押财产要实现转让附有一定的条件,转让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抵押财产所有权的变化。
抵押房屋需要什么
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房屋是抵押人所有、房屋产权明确没有争议、房屋抵押办理登记等。
银行房屋抵押登记应准备的材料如下: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2)申请人是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资料:
(1)土地使用(租用)证;
(2)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3)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及主管单位备案的文件;
(4)抵押人为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5)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应提交单身证明;
(6)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7)抵押人为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应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
(8)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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