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可以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预收案件受理费。破产宣告前发生的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必要支出,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如系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由债权人支付。
第九十条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第九十一条破产费用可随时支付,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清算组的申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四条下列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案重整是《公司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解决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不过在破产重组中,有经济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找律师进来参与一下,这样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不过需要支付律师一些服务费,具体根据个人情况选择。
破产费用是因管理人的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破产费用是因债务人财产管理人的行为引起的,无论是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分配,还是聘任工作人员,都是贯穿有债务人财产管理人的积极行为。破产申请受理后看管行为应视为管理人的管理行为,看管费用应直接从破产费用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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