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经批准后,就会办理相关手续并放人。
一、盗窃罪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情况有什么
盗窃检察院不予逮捕的情况是:盗窃金额不大,没有足够的证据或事实不清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需要继续调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立即释放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三日内将执行收据送达人民检察院。
二、如何解除强制措施?
解除强制措施如下:一、申请解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二、自行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刑事拘留有15天放的吗啊
刑事拘留可以15天以内就放人,如果确实不构成犯罪,没有犯罪嫌疑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拘留的时间最长可达37天,所以刑拘15天后会不会放人,要根据案情而定,如果公安机关有确切的证据,一般是不会放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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