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书下达多久可以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决定书规定的时间)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强制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不签字有什么后果?
即使不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签字,也不会对其效力产生影响,只要在送达行为人手里的时候注明就好了。如果对处罚有异议的,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行政复议。在行政处罚书上可以不进行签字,但是所要受到的处罚还是一样的,不会因为没有签字就不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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