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执行。
2、如果有作出罚款决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一、行政处罚不交多久被强制执行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申请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罚款怎么处理
除当场收缴的罚款外,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三、收到行政处罚书几日交罚款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全文5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