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立案后,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择期开庭并审结案件;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期开庭并审结。一般因根据案件的进展来确定开庭时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交通事故伤者不签字可以结案吗
交通事故伤者不签字能结案,但是不适用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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