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期限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自行约定,最长不能超过20年。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一、怎么永久租赁房屋
承租人不能永久租赁房屋。房屋租赁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
二、租户提前退租怎么办
租户提前退租的,如果是由于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租户不承担责任,可以解除租房合同;但如果是由于自身原因的,属于违约行为,可以提前退租,但需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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