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经济犯罪的事件中,即便当事人已对非法所得进行了全额退还款项,通常情况下仍需面临刑事审判。
然而,在此过程中,积极主动地退赃将会作为一种因素反映在司法裁决之中,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被告人的法律责任。
当然,这种法律豁免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犯罪行为。
例如,如果某人因受贿罪而被判定有罪,他将无法逃避惩罚,唯有无形罪名可以免除监禁。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那些涉及到重大数额受贿的情况,犯罪者往往难以逃脱牢狱之灾,但是,对其采取退赃行动则有可能得到法院在量刑方面的宽大处理,或者至少可以减轻刑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全文5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