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运损失能适用交强险责任限额予以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停运损失等能否适用交强险保险限额予以赔偿
一、停运损失等能否适用交强险保险限额予以赔偿
1、停运损失可以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购买车险的步骤是什么
1、选择信誉资质较好的销售商;
2、可以直接去保险公司购买,也可以选择汽车销售商办理;
3、车险两个主要险要上全,一个是交强险,这是国家强制要求投保。另外一个就是商业险,商业险包括主险和附加险,商业险是出险后的基本保障。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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