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国家信用卡管理制度受到侵犯的对象以及侵犯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况,即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虚假信用卡或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的。本罪主观要件为故意,且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1.国家信用卡管理制度是受到侵犯的对象。
2.客观方面表现为妨碍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况:(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的;(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虚假信用卡或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的。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就构成本罪。三、犯罪主体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一般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妨 害 信 用 卡 罪 是 什 么 ?
妨害信用卡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身份取得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妨害信用卡罪是一种信用卡犯罪行为,主要涉及使用伪造、以虚假身份取得、作废或冒用的信用卡。这些行为都会对金融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损害了信用卡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能引发其他严重的社会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妨害信用卡罪是一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妨害信用卡罪的情节严重,犯罪分子还将面临更严重的刑罚。
因此,妨害信用卡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管理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任何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妨害信用卡罪的行为,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金融秩序的和谐。
妨害信用卡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管理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任何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妨害信用卡罪的行为,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金融秩序的和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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