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和手续
资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手续:
1.申请受理: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资料审核:职业病诊断机构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在5天内完成资料审核。如果申请者的资料符合诊断条件,将通知申请者会同用人单位前来办理职业病诊断受理手续,并缴纳职业病诊断费。申请者凭缴费收据领取《受理职业病诊断申请回执》。如果申请者的资料不符合要求,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3.组织诊断:职业病诊断机构在受理职业病诊断申请后,将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师进行集体诊断。在作出职业病诊断后,应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二、申请职业病诊断不服去哪里申请
职业病一般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区的疾病防控中心,由其做出职业病诊断报告,对诊断报告不服的,可以向设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局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
具体材料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三、申请职业病诊断的条件是什么
1.患职业病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聘请的劳动者;
2.职业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患职业病的原因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所患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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