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删除,不良信用记录至少保存五年时间,五年以后自动删除。
信用污点:
也称不良信用记录。属于个人信用记录的时效范畴,银行客户申请贷款后由于某些原因,造成还款逾期记录,即信用污点。不同银行对个人信用记录审批的尺度不同,随着时间的变化,消费者的经济状况和还款情况也会出现变化,银行并不会一成不变地关注消费者早期的不良信用记录。2012年11月2日,央行证实,新版个人征信报告已经上线,2009年10月以前的信用卡、贷款逾期均不再展示,且此后逾期记录留存的时间为5年,这相当于市民的逾期负面记录不再伴随终身,若能持续5年按时足额还款,可还回信用清白。
以下这些行为都会产生不良记录:
信用卡透支、个人按揭贷款逾期还款、一些生活缴费未按时和担保等行为都将可能被收录进入个人信用报告。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对此作出明文规定,即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从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无不良记录,超过五年的予以删除。
注:征信报告分为个人信用报告以及企业信用报告,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记载个人信用信息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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