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婴儿(儿童)如何申报户口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要求,免收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免收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
法律依据: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办事程序:向派出所提交材料,派出所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派出所办理。
申报材料:
(1)婴儿、儿童基本情况证明;
(2)收养社会福利机构资格证明。
办理机构:
社会福利机构集体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正常办理职责规定的各项业务,周日受理群众急办和预约事项。
承诺时限:
公安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级公安机关。
联系电话:
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开电话
办理地点:
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全文3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