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多地作案的,可以将案件合并审理,依据盗窃嫌疑人有没有前科、盗窃金额等实际情况按盗窃罪进行处罚。对于流窜作案,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一般来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一、流窜作案的特征
1、侵财型犯罪居多,基本占到流窜作案犯罪数的一半。
在侵财型犯罪中,其中诈骗犯罪和盗窃犯罪占主流。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侵财犯罪作为传统犯罪形式,在流窜犯罪中表现比较明显。流窜诈骗中,通过统计分析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发现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钱财。
2、侵犯人身权利案例所占比例不小,达到26%。
以外地人非法传销活动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一直居高不下。三年来,辖区共处理该类犯罪8件43人。非法传销活动参加者租住在的居民楼或城中村中,欺骗无辜的人员来听课洗脑加入传销组织,如果不从,轻则好言相劝不让离开,重则遭受脚踢拳打,往往在逃跑时发生摔伤等严重后果。由于涉案人员均系外来人员,住所不固定,办案时一般采取拘留、逮捕等严厉的强制措施,法院判处后交付执行。
3、侵财犯罪人数、案件连年上升。
从2008年时侵财案件人数占流窜作案总数的42%到2010年的56%,呈现上升趋势。交通的便捷和通讯的发达,伴随着人员的流动频繁,流窜犯罪的数量越来越大。流窜盗窃手段与本地的撬门扭锁等盗窃有所不同,具有专业性型的特征。
4、团伙作案明显,家族或亲朋好友抱团进行犯罪活动居多。
单打独斗的流窜作案很少,往往是结伙犯罪和犯罪集团,少则3、5人多则十几人到20多人。神医迷信诈骗、招收宣传员诈骗都是团伙作案。为保证作案成功率并获取最大的非法利益,犯罪分子在作案前都事先分工,明确每个人的任务,在不同地域连续作案,团伙作案在流窜作案中成为基本特征。
二、什么叫流窜作案
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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