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建议受害者及与案件有关的第三方人士进行报案。
其次,公安机关会对报案情况进行初步调查,以确定其真实性和构成犯罪与否,若确认为犯罪性质则进入下一步——立案程序。
紧接着,公安机关会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冻结相关账户或财物,同时对相关人士实施相应的强制措施。
接下来的步骤是侦查,以及随后的审查起诉阶段,在此期间,法院会全面考虑各方所提供的各种材料、证据、观点,进而决定是否提起诉讼。
最后,法院将所有相关资料移交给法院,法院再提出公诉要求;随后,法院经过认真审视之后,将会依据证据和事实为基础来做出正式判决。
在此过程中,各方都会有机会参与到调查、举证、辩护和陈述等环节中,以便法院能够更好地理解整个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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