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约定是公积金贷款因不符合条件致泡汤
是否可转为商业贷款———
为难事儿
前几天,我在海淀区某小区订了一套三居室,并签订了购房合同,现已交首付款。
由于合同中标注采用的是公积金贷款方式,我很担心出问题。因为我在签合同前,没有核实我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请问,如果我的公积金贷款办理不成功,可以自动改为商业贷款吗?
政策解答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之间,没有自动转换的关系。如果刘女士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她可以选择到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商业贷款。
温馨提醒
在签订购房合同,约定采用公积金贷款方式前,刘女士应向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确认一下,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从而减少办不下来的麻烦。
假设开发商同意刘女士再申请办理商业贷款,则开发商应提供给刘女士与其有签约协议的银行网点,之后刘女士就可带齐资料申请商业贷款了。通常来讲,刘女士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不用再重签,只需在补充协议里对贷款方式进行更改即可。
相关链接
以刘女士最终到建设银行申请办理商业贷款为例(各银行情况不同)至少要带如下资料:
1.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本人职业和收入证明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协议
4.借款人用于购房的首付款证明
5.若有配偶,还应携带其相关证件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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