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向法院申请将欠款人列入失信名单
向执行法院提交《将被申请人列入失信名单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
二、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有哪些
两者的区别在与失信。
(一)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
(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如:恶意隐匿、转移财产,采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执行甚至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挠执行等。
(三)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四)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无上述失信人员要承担的失信后果。
三、列入失信名单几年失效
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成了债务义务,法院将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内将其从名单上消除。没有履行的,不会消除。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年至三年,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结案了,名单一般依当事人申请,受理申请后3-5个工作日可以删除。欠债还钱,只要失信人履行债务后,当事人便可以申请将其失信名单删除。一般法院经审查,任务为申请符合规定,会按流程审批删除,确定删除到删除,大约3个工作日即可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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