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的,应当制作协议。协议应当载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原因、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协商确定的赔偿金额,并由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医疗事故纠纷双方的要求,调解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时,应当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清远医疗事故百姓投诉没门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为了确保病历作为医疗事故证据的法律效力,看完病应即时打印病历,同时别忘了找当事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某某医疗事故百姓投诉没门
08年7月广东省某某市人民医院,草菅人命,引发罗某某肺部严重感染,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住院4天,转广州儿童医院救治无效,死于真菌性肺炎致呼吸衰竭。某某市人民医院事后篡改病历,承认儿科首次血气分析结果及最后诊断内容是在患儿死亡后17天才补写上的。医方的医疗行为目的就是为了逃避医疗事故责任,但市省医学会包庇,并以专家组的权威任意作出本案不属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致使死者家属投诉无门,亲身体会到什么医学会专家组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完全是不可信任的机构。
事实与理由:
一、罗某某出生时的记录:体查正常,自然呼吸,阿氏评分肌张力评分评为满分。转科护理记录:因早产{差11天不足月}请儿科医生会诊,以早产儿生活力低下转入新生儿科住院。转科时记录:体查正常,面色红润。新生儿科住院首页病案记录:入院诊断为早产儿,入院情况不是病危,也不是急病,认为一般。儿科护理记录:首次没见临床病症表现;第二次18点30分行气管插管术滴入固尔苏{费用:7300元},19时出现呼吸急促,见吸气三凹征,予接呼吸机辅助呼吸;末次记录,持续机械通气,可吸出较多黄色痰液、家属要求转院,以自动出院转广州儿童医院。
儿童医院入院诊断:新生儿肺炎,新生儿黄疸。最后确诊死亡原因是真菌性肺炎致呼吸衰竭。
二、实施手术治疗,手术病历知情同意书患方意见栏上,没有家属表示同意进行手术治疗,使用呼吸机没有家属签字同意使用。病危通知书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中记录,易患、肺透、感染、低血糖、低血氧症、坏死性结肠炎。
三、市省医学会鉴定回复:罗某某因出生后反应差、呻吟、口吐泡沫40分钟由手术室转入新生儿科住院。出生时阿氏评分肌张力扣分。入院体查呼吸急促,立即向家属告知病危,签署通知书、手术病历知情同意书,予气管插管术滴入固尔苏仍气促,立即接呼吸机辅助呼吸。医方的医疗行为与罗某某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某某市人民医院对罗某某的诊疗过程不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本案例不属医疗事故。并回应儿科病历书写问题不影响专家组的分析、判断。
上述的问题依法依规、于情于理、罗某某的死因都与某某市人民医院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为什么不属医疗事故,国家的法律法规何在某某市卫生局对本案的查处回复:医方不存在篡改病历,只是违反病历书写规范,市、省医学会鉴定本案不属医疗事故,因此不存在行政处理问题,鉴定结论是合法有效的,今后不再答复无理的要求。卫生局局长口头答复:"医院是党中央管的,医学会是民政局管的,市人民医院院长是正处级,自己是副处级,没有义务去处理这些事情,你应做回你的事情,我该做我的工作就是这么简单。"卫生局这样回复致使死者家属没法讨回公道,也使我更深刻地体会到某某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如此不作为的。
为了避免以上的法律问题,许多医疗机构在使用和研究开发病历的时候,多采用先用计算机打印出病历,然后再由医务人员每页手工签字后进行保存。医疗事故一旦发生便会产生无可挽回的后果,因此医疗事故预防成为重要的课题。巧顾法律常识栏目整理了医疗事故预防的一些知识和措施,另外还有医疗事故法规和医疗事故证据等相关内容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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