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桃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2、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3、苹果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4、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5、枣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6、杏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森林法》第二章第十八条
需要占用、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依照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