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很多人都遇到过拆迁问题,拆迁就是国家在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并且这些集体所有土地上有房屋时涉及到的概念。国家把房屋拆迁后得到的土地用于城市规划的同时,要补偿那些被征收土地的集体。那么房屋拆迁补偿相关规定有哪些呢?
1、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2、补偿类型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拆迁补偿已经进入民主化、多元化的新纪元,新条例中拆迁补偿从官方评估转向二次征询制度和申请评估复核制度预示着拆迁已经在从民生和人权考虑出发,正在渐渐走向成熟。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补偿内容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当下的房屋拆迁补偿原则贯穿了房屋征收与补偿全过程,房屋拆迁补偿相关规定不仅是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在国家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用于城市规划过程中,本着公平补偿原则才能使得社会向更加和谐友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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