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次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况。从这个定义上看,一般累犯是有刑度条件的,就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一般累犯是不可以判处管制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次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况。从这个定义上看,一般累犯是有刑度条件的,就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一般累犯是不可以判处管制的。
一 般 累 犯 是 否 可 以 判 处 管 制 ?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累犯是指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人。对于累犯,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可以判处管制。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累犯被告人,有时也会考虑判处管制。这是因为管制作为一种刑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起到一定的约束和教育作用。管制可以让被告人接受一定程度的改造和教育,同时也能减少刑罚的严厉程度,避免影响犯罪嫌疑人的身心健康。
另外,《刑法修正案(八)》对累犯制度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累犯情况下的从重情节,这可能有助于在司法实践中对累犯被告人判处更严厉的刑罚,如有期徒刑等,而非管制。
综上所述,虽然《刑法》并未明确规定累犯可以判处管制,但在司法实践中,累犯被告人有时也会受到管制刑罚的约束。然而,具体是否判处管制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判断来决定。
虽然《刑法》规定累犯有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条件,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可能会考虑判处管制。管制作为一种刑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起到一定的约束和教育作用。同时,《刑法修正案(八)》的修订也可能使累犯情况下的刑罚更为严厉,如有期徒刑等,而非管制。具体是否判处管制还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司法判断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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