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遭遇家庭暴力可向哪些部门求助投诉
遭遇家庭暴力可求助投诉的部门如下:
1.公安机关求助;
2.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二、哪些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以下证据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医院诊治记录或伤害鉴定结果。
3.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4.邻居朋友的证言。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三、家庭暴力离婚可以得到的赔偿
受害人遭受到家庭暴力之后可以得到两个方面的补偿:物质和精神。遭受到家暴之后,受害人的身体受到严重的损伤,因为治疗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等。如果因为家暴导致受害人身体造成残疾的话,还需要支付其生活的补助金。受害人因为家暴导致的精神压力以及损害我们不能预估,所以需要受害人去专业的医院进行检查,由医院出具检查报告,证明其因为家暴受到的损害程度。根据检查报告显示的结果来判定需要支付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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