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抚育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或母,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扶养费标准是什么
其具体内容及计算方法如下: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当代的社会一旦涉及到交通事故或者是工作性伤害,导致人员受到了十级伤残等级的情况之下,那么需要赔偿的项目还是比较多的,不仅仅是包括有信料费误工费还包括有抚养费,这主要针对的就是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员所采取的一种赔偿费用,这需要根据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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