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备案可前往居住地接到计划生育机构或者社区站办理生育保险备案。
生育备案所需资料如下: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携带《生育服务证》、女职工身份证、社会保险卡、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存取款小票;
2、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做计划生育手术除外),男职工社会保险卡、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存取款小票、配偶无劳动收入证明,到居住地社区录入女方的基本信息;
3、做流产手术领生育津贴的,持女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卡、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存取款小票,医院的诊断证明;
4、生育保险备案对象携带以上材料到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建立个人生育保险信息档案。
生育保险备案流程如下:
1、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持本地生育服务证的,到生育服务证发放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持异地生育服务证的,到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2、夫妻双方,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无论其配偶持本地生育服务证,还是持异地生育服务证,都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生育备案材料结婚证两本都要提供吗?
生意备案材料根本就不需要提供结婚证,办理生育备案需要材料如下:
1、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生育妇女的身份证;
3、生育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4、失业妇女还须提交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5、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农村妇女,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生育妇女另外还要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情况证明;
7、在本市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生育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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