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日前刊出署名文章称,随着地价、房价的新一轮飙升,“二次房改”的呼声随之而起。房地产界专家学者不久前联名上书相关部门,建议进行二次房改,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次房改难在“地方积极性”。
文章摘编如下:
随着地价、房价的新一轮飙升,现行住房制度的弊端显露无疑,“二次房改”的呼声也随之而起。14位房地产界专家学者不久前联名上书相关部门,建议进行二次房改,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总体上看,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让中低收入家庭受益,商品房则主要面向高收入群体,这一制度设计本身就使占城市人口六成的中等收入家庭落入夹心层。特别是近几年房价一再疯涨以后,中等收入家庭既不符合购租福利性住房的条件,也买不起商品房。在这样的背景下,“二次房改”应运而生,甚至在一定范围内成为了一种主流声音。
可是,我却对所谓的“二次房改”充满了担忧,这倒不是说“二次房改”的建议不好,而是说正是因为这个建议太好了,太有利于中等收入家庭了,才难以执行下去。据悉,“二次房改”就是针对中等收入家庭,提出了“四定两竞公共住房”的概念,即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和建筑开发商以“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综合打分高者得”方式招标供地建设的准市场化平价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占城镇人口60%左右的中等收入家庭。
不难发现,“二次房改”就是在现有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改良版,比如经济适用房对房价、地价、建房标准、税率和建造方案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四定两竞公共住房”也是如此,在本质上都是一种限价房,类似于粮食收购的保护价。唯一的区别在于,经济适用房不能进入市场交易,而“四定两竞公共住房”可以进行交易。
目前,在国内的大多数城市,特别是中等收入城市,经济适用房已经逐渐失去了吸引力,甚至用“要死不活”来形容经济适用房的处境也不为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前披露的数据也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388万平方米、48万套,仅仅约占全年指标的37%。为何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展缓慢?多位房地产业内专家均表示,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是主要原因。
地方政府对建经济适用房的积极性不高,导致无法形成规模效应。众所周知,相比建造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简直就是个“亏本买卖”,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开发商,都无法从中获得可观的利润。再联想到“二次房改”所提出的“四定两竞公共住房”,同样是分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碗中的羹,后者所遭遇的境况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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