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讲述的是质权人在行使质权之前需要妥善保管质押物,直到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并仍未履行债务。质权人只有在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债务时,才有权行使质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达成协议,改变财产所有权,但是在设定质权时不得约定如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质物所有权归债权人。
质权人在行使质权之前,有责任妥善保管质押物,直到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并仍未履行债务。质权人只有在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债务时,才有权行使质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达成协议,改变财产所有权,但是在设定质权时不得约定如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质物所有权归债权人。
债 务 人 未 能 履 行 债 务 时 , 质 权 人 可 以 采 取 哪 些 行 动 ?
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采取以下行动:
1. 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质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清偿债务,否则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追回欠款。
2. 拍卖或变卖质押物: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质权人可以采取拍卖或变卖质押物的行动,以获取清偿债务的价款。
3.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并且质权人已经采取了其他行动,但债务人仍然未能偿还债务,质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证自己的权益。
4. 起诉债务人: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并且质权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质权人可以通过起诉债务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质权人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可以采取多种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拍卖或变卖质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和起诉债务人等。
质权人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有责任妥善保管质押物,直到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并仍未履行债务。质权人只有在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债务时,才有权行使质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达成协议,改变财产所有权,但是在设定质权时不得约定如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质物所有权归债权人。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采取以下行动: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拍卖或变卖质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和起诉债务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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