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收到案件信息之后,公安机关立即对涉案相关人员展开调查问询工作。然而由于案情复杂、疑点颇多,公安机关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在经过二十四小时的严谨调查之后,相关人员被释放,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事实上,此案件尚未告一段落,仍处于紧张的侦查阶段。如果后续发现新的证据,能够证实涉案人员确实存在犯罪行为,那么公安机关仍然有权再次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的主体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